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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爱考网 [2018-8-2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各位考生: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组织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
8月17日,上午7:30集中。
三、面试地点
隆阳区第一中学(高中部)明伦楼一楼,地址:隆阳区永昌街道黉学街7号。
四、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五、面试的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隆阳区第一中学(高中部)明伦楼一楼报到。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面试考官、场内工作人员、监督员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试成绩。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行面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相关要求
    (一)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二)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五年内禁止报考事业单位的处罚。
(三)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可提出回避。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八)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5-2162447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875-212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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